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,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,仅供参考,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。
行政许可行政处罚
-
-
案件名称: 包头市星科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超期案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 (包开)安监罚〔2021〕4号
处罚类别: 罚款
处罚事由: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于2019年9月9日进行变更,但未按规定在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。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)第十四条的规定。
处罚依据: 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)第三十三条
处罚结果:
处罚机关: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区工信安监局
处罚生效期:
2021-03-26
处罚截止期:
公示日期:
2021-04-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