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名称:包头市绘宇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1150205701231178G
激励标题:高新技术企业
激励内容:该企业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
联合奖惩单位:科技厅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局
激励时间:
2016-12-01
企业名称:包头市绘宇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1150205701231178G
激励标题:高新技术企业
激励内容:该企业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
联合奖惩单位:科技厅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局
激励时间:
2016-12-01
企业名称:包头市绘宇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1150205701231178G
激励标题:包头市2020年度诚信典型企业
激励内容:(一)对获得“诚信典型”称号单位,将在“信用中国(包头)信用中国(内蒙古)”、“信用中国”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(内蒙古)、市发改委门户网站、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等平合进行公示、持续宣传,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“两微一端”,门户网站,包 头电视台、包头电台、包头日报、包头晚报、文明包头等官方媒体报进行宣传报道;
(二)对获得“诚信典型”称号单位,可在我市信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免费发放广告一年;
(三)对获得“诚信典型”称号单位,由我市信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送至银行,优先享受低利率、无抵押、无担保的信用贷款;
(四)对获得“诚信典型”称号单位,在政府釆购、招投标、政府财政扶持资金、金融信贷、行政许可等领域优先推荐并可获得民商事纠纷优先调解权;
(五)对获得“诚信典型”称号单位,可在“信用中国(包头)”免费享受人才招聘服务;
(六)对获得“诚信典型”称号单位,在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当中,适当降低抽查与检查频次和频率做到守信经营者无事不扰;
(七)对获得“诚信典型”称号单位,可在市政务服务局通过“绿色通道”,凭评选证明享受优先办理业务,“容缺受理”等便利化服务。
(八)对获得“诚信典型”称号单位,在我市“信用分”管理工作当中进行激励性加分。
(九)对获得“诚信典型”称号单位,在申报“文明单位”时,可优先推荐,同等情况下优先入选。
联合奖惩单位: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激励时间:
2021-03-15